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浙江海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工业气体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海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工业气体建设项目
地点: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河大道1568号
建设单位:浙江海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1年06月24日至2021年07月2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82438399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浙江海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工业气体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doc